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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无线电台(站)执照申请的条件和途径
发布时间: 2024-12-04 17:04 更新时间: 2024-12-12 07:08

地面无线电台(站)执照申请的条件和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台(站)需要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具体来说,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设置、使用除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单收无线电台(站)以及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外的地面无线电台(站),应当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二)‌申请途径‌:

1.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向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地面无线电台(站)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重要地面无线电台(站)的,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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